Wednesday 2 October 2013

社區演出宜用「小劇場」觀念

(本文原載於《蘋果日報》社會服務版「另眼看戲」專欄。)

一班年輕人用心蒐集資料,創作了一個作品在社區會堂演出,希望帶領觀眾關心某社區議題,可是觀眾看後的反應卻集中在「聽不清楚台詞」,「我坐得太後看不清楚演員的表情」等技術問題。

「戲劇演出怎麼安排最好」是我經常與青年工作者討論的問題。這個討論涉及對劇場的既有觀念──人們進劇院觀劇的經驗,令他們覺得劇場演出就是演員站在高置的舞台上,在偌大的劇院面對起碼過百觀眾,投射聲線、情感和動作。他們不知道這種「大劇院」的演出觀念,未必適合年輕演員。

其實劇場還有更多元化的展演形式,我們可以多採納「小劇場」的觀念。比如場地安排,社區中心的禮堂,作為演出場地有一些優點,也不無缺點。它的優點是若有舞台燈光設備,可以加強戲劇效果,而年輕人有機會在禮堂演出也會得到一分自豪感。然而禮堂面積偌大,音響設備也通常不夠(其實即使是專業舞台演員,在這些禮堂演出也感到很吃力),若安排不慎,反而會令演員發揮不出水準,帶來挫敗感。所以如果沒有設備良好的禮堂,或是演員經驗尚淺,安排在活動室表演,減少觀眾數目,反而是更佳選擇。當演員與觀眾的距離拉近,可以更細膩地表達一些情感,演出也就更得心應手。


文:陳玉蘭,香港藝術學院高級講師/課程統籌(應用劇場與戲劇教育),從事舞台創作、演出、教學、研究、出版、培訓等多元實踐,相信教育乃「育人」而非「教書」,深信社會要進步,需要培育更多懂得感知生命、關懷世界、重視公義的心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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